关于新生录取备案相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校区: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新生录取备案、学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生录取截至时间2020年11月6日,各校区在此时间之前必须将今年所有招生学生进行新生录取信息采集备案,不得产生遗留问题;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校区自行负责。
二、全面核对学生信息特别是上报的学籍数据,请各校区通过录取备案导出的学生信息数据核对上报学籍注册数据;数据核对工作是一项枯燥、繁琐的事情,请各校区务必认真仔细、仔细、再仔细!!!个别校区已经出现数据混乱造成学籍无注册的现象,已经注册的校区要逐个学生、逐个数据项与上报的学籍表核对,避免后期产生遗留问题,最好让学生核对后签字确认。
三、全面统计实际学生人数请各校区统计好所属学生的实际人数以及个别学生录取工作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交我处研究处理。含:已入录取库学生未到校报到或已退学的、学生录取信息未采集的,各校区在11月6日集中到我处办理退学、补录及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四、待处理学生问题: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集中办理2020年普通中专新生录取手续的通知》(豫招中{2020}6号)文件通知,待处理学生分两种情况:
1、小中专新生因年龄偏小待审核,由招生学校提供新生初中毕业证原件并拍照上传至招生服务平台,由生源所在地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该项工作需学生提交真实有效、符合要求的初中毕业证原件,提供的毕业证因审核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校区、学生自行负责。
2、凡长期在我省居住或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需提供在意流动人口居住证原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 76号]》),方可按我省生源办理录取手续,由招生学校提供考生在于流动人口居住证,报生源所在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上述两项请各校区与11月6日将该部分学生合格的毕业证、居住证原件提交我处,无法提供毕业证、居住证原件的一律不予录取,毕业证、居住证原件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予录取,请各校区给学生讲明厉害关系,并做好退学准备。
四、没有身份证的学生录取问题根据文件通知精神人工录入功能只在集中录取处理特殊情况时开放使用,人工录入后需拍照上传相关证件至“招生服务平台”,由生源所在省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各校区如有未办理身份证的学生请做好登记工作,并要求学生提交户口本原件,并于11月6日提交我处办理录取备案手续;该部分学生各校区可采取人工录入方式先行申报学籍及资助工作,录取结束后我校会将最终录取数据与学籍数据进行核对,没有录取的再进行学籍退学工作。
所有需提交审核的证件原件要到11月18日之后才能返还给学生,请各校区给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上述工作如有疑问,请与我处联系!